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河南汇东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9日。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申诉材料报送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建筑业市场监管处256室。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港二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市政建设环保局
联系电话:建筑业市场监管处 0371-86198882
监督举报电话:0371-86199979
邮政编码:450000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2017年第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17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