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5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10发布日期:2017-01-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制作安装工程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制作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制作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新港十一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新港八路以南,苑陵西路以东。

2.3项目概况:园博园项目规划占地约1500亩,选址位于滨河东路以南、新港十一路以北、会展路以西,总建筑面积约36750平方米,主要包括土方水系、建筑、园区铺装、景观小品、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标识标牌、城市家具制作安装(具体工程量范围、采购安装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 期:满足园博园项目总体建设进度要求。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外资按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标识、标牌(标志)生产制作及安装;

3.3 投标人须通过国家相关机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经营业绩;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自己的独立加工厂,并设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3.6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和(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投标资格被取消等行政处罚(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8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人,开具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 2017年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持: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环境、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全权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3年(2013年—2015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类似项目是指单独发包的公共旅游建筑或大型园林景观建筑或国有交通运输场馆建筑的标识系统等供货及安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的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8)投标人近半年(2016年6月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和(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投标资格被取消等行政处罚的承诺(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1382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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