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274/2017-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韩选〔2017〕1号 | 成文日期:2017-01-05 | 发布日期:2017-01-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选区选举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韩寺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韩寺镇选举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
韩寺镇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及指导思想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进行的。全镇将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在此基础上依法产生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做好我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证“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建成“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都市型田园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换届选举,产生我镇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步骤
这次换届选举,按照省、市、县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牟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印发<中牟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选〔2016〕1号),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总体时间要求是:2016年12月下旬全面铺开,2017年2月22日为全县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日;2017年3月中旬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7日)
1.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按照选举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规定,成立韩寺镇选举委员会,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并承担本辖区内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分设秘书、组织、宣传、资料统计、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办理选举工作具体事宜。各选区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同级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主持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内可划分若干个选民小组。划分为两个以上选区的单位,可设立选举工作指导组,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联系指导本单位、本系统和所辖选区的选举工作。
2.召开镇选举工作会议。全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于2017年1月7日前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换届选举工作的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宣布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办事机构,部署换届选举工作。随后,各村要立即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贯彻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安排部署本辖区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3.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由镇选举委员会培训镇选举委员会成员、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选民小组负责人。培训采取分片、集中、分阶段、一次性全面系统和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挑选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工作热心、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培训。
4.搞好宣传发动。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紧密结合每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并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宣传、文化、司法等部门要把宣传换届选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各行政村和镇直各单位要组织强有力的宣传队伍,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行政村和镇直各单位培训的宣讲人员,要分片包干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通过宣传,使广大公民受到一次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从而调动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提高选民参选率。
(二)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5日)
1.划分选区。根据选举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规定,选区可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各村基本按居住状况划分。镇机关、镇直部门,按生产、工作单位、行业系统划分;选区的大小,必须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和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的原则划分。我镇辖区将划分为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和镇级人大代表选区,并将二者结合起来考虑,在能产生一至三名县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内,再划分若干个能产生一至三名镇级人大代表的选区。
2.召开选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根据镇选举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对本选区的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落实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责任制。
3.分配代表名额。根据选举法和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的名额执行。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我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7名,由镇选举委员会直接分配到各选区。
在分配代表名额时,要考虑代表的构成比例,要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65%,企业经营者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15%;要有一定数量的新社会组织代表。提名为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人数,乡镇党政班子领导不超过5人。为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连任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4.培训登记员。每个选区和选民小组都要确定若干人为选民登记员,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明确选民登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界限,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和要求等具体业务。要在辖区内建立必要的请示汇报制度,选民登记时遇到的特殊情况,拿不准的要请示镇人大主席团或者镇选举委员会。
5.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应按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上届选举时选民册保存完整的,可采取“三增三减”的方法,即在上次选民名单中增加截止选举日年满18周岁(1999年2月22日以前出生)的、恢复行使选举权利的、迁入本行政区域的选民;减去死亡的、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迁出本行政区域的选民。上届选举中没有保存选民册和选民册保存不完整的,人口有较大变动的选区,或者选区划分与上届不一致的,要重新进行逐人逐户登记。
6.审查核对。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各选区对选民登记进行检查核对,核对中应把好“五关”,即国籍关、年龄关、政治关、政策关、出入关。把握好具备成为选民的三个基本条件:拥有中国国籍、选举日年龄满十八周岁、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通过核对达到“三不”,即不重、不漏、不错。
7.公布选民名单。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即2017年2月2日前)正式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公布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安排进行。
8.公布选民补正榜。选民名单公布后,如发现有漏登、重登、错登的情况,或有新的变化,应及时补正,并在选举日前公布选民补正榜。
9.发放选民证。
10.处理申诉。选民对于公布的名单有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接到申诉书,应在三日内做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做出判决。
(三)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17年1月16日至2月15日)
提名确定候选人,应按选区以选民小组进行。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组织选民酝酿、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前,各选区和选民小组一方面要组织选民学习《选举法》、《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和有关规定,教育选民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教育干部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严禁包办代替和压制民主。同时,要向选民宣传,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积极为人民服务的人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2.要坚持自下而上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应按选区提出。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提名方式法律地位相同。在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那些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人物推荐出来。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如果少于或等于本选区应选名额,必须再发动选民酝酿提名,以保证有法定的差额。依法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如实上报选举委员会,经选举委员会审查后,以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即2017年2月7日前)在选区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公布后,一般不应再提新的代表候选人。
3.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应对该选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进行研究,按照人大代表应具备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的要求,连同公布的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交各选民小组,按该选区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人数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最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所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将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选举委员会审批后,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于选举日的七日前(即2017年2月15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在选区张榜公布。预选产生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列。确定后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任意增减或调换。
4.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和组织好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活动。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使每个选民了解候选人的情况,避免盲目投票。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全面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主要经历和工作实绩。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的介绍。
领导干部被提名分配到基层参加选举的应和选民见面,参加选区的选举活动。
(四)投票选举阶段(2017年2月16日至2月22日)
1.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布置好选举会场或投票站;二是进一步掌握直接参加投票的人数、委托投票的人数、流动投票的人数,精心组织,尽可能提高参选率;三是准备好选票、投票箱、设定秘密写票处、选举大会的讲话稿、选举办法及选举大会工作人员佩带的标志和统计报表等;四是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特别是选举大会主持人、监票人、计票人,使他们明确选举程序,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办事。
2.组织选民参加投票。投票选举必须按照选举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有序地进行。不召开选举大会,以投票站方式选举的选区,应事先将选举办法交选民小组讨论通过。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在同一选区内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几种投票形式的,都必须安排在选举日内进行。二是由于要统一计算参选人数、票数,所以投票站、流动票箱的投票要先于选举大会进行。三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才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四是要向选民讲清楚填写选票的方法,争取选举一次成功。五是严把委托投票关。对因故不能到会参选的选民采取书面委托投票的,须经选举委员会和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同意,且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受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填写选票。
3.按照选举办法规定,搞好计票工作。要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所有票箱,都必须到选举大会或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监督下统一开封计票。二是县、乡人大代表选票要分开计票、汇总,不可混淆。三是认真按照选举办法计票,计票结束要填写选举结果记录表,由会议主持人、监票人签字后,连同选票报选举委员会审核。
4.公布选举结果,颁发代表证。镇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选举是否有效,两日内在选区以公告形式对选举结果张榜公布。同时,在本选区内向社会公布选出的代表名单。当选人应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由其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并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五)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2017年2月23日至3月20日)
根据上级要求,2017年3月中旬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准备工作。一是提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同级党委批复。二是建立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机构,受镇人大主席团领导,下设秘书、宣传、组织、议案、后勤、信访保卫等工作组,办理具体事宜。主要任务是:准备好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等文件;起草选举办法(草案)和各类人员的建议名单;提出大会的议程、日程安排(草案);提出代表团的组成意见;做好各种票证、表格的印制工作;做好后勤、安全保卫的准备工作。为了审议好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前要把政府工作报告尽早发到代表手里。三是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议程、日程安排(草案),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及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建议名单等。四是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使代表明确职责,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为审议大会各项报告和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开好镇人民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认真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大会各项报告;二是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在审议各项报告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留有足够的讨论时间,使代表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要认真做好代表意见的收集工作。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办事,凡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力,都要切实予以保证,不论是大会主席团还是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必须平等对待,要充分保证法定提名和酝酿候选人时间,要尊重选举结果。对擅自改变投票结果或趁投票选举搞非法活动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3.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中牟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六)总结工作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1.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选区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选举结果,如实填报各种表格。
2.对选举工作的各种表册资料按照文件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存档。
3.认真总结选举工作经验,特别注意总结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选举工作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后,按照县委换届选举要求,镇选举委员会要向每个选区派一至两名机关干部任督导联络员。督导联络员要熟悉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参加镇换届选举办公室例会,做好上情下达,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加强督导区域换届选举的工作指导,协助选区及时发现和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问题并上报镇选举委员会。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尽职尽责,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要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
四、选举经费
根据选举法规定,选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开支预算。镇选举委员会要本着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执行换届选举经费预算。
本方案未列入的,以河南省实施选举法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