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1 | 发布日期:2017-01-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航空港实验区北区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航空港实验区北区亮化提升工程
1.2、采购编号:郑港财竞谈2017[001]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境内;
1.5、谈判范围:1标段:迎宾路入区门户、海关卡口及周边的亮化提升工程的设计深化及施工工作;2标段:兰河公园的亮化提升的设计深化及施工工作;3标段:青年公寓A区和D区周边、京港澳高速公路东侧及郑机城际铁路沿线两侧、高速下口四杆高杆灯的亮化提升工程的设计深化及施工工作。
1.6、工 期:5天;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2、谈判人资格要求
2.1、谈判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谈判人须具备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谈判人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4、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亮化或智能化工程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5、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6、未被《诚信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持有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的各潜在谈判人报名和开标时可不携带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审验。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3.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98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69544 jdgj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