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6734/2017-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工业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2 | 发布日期:2017-01-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执行上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维护辖区空气质量,消除火灾隐患,工业路街道办事处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工作。
一是媒体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短信等平台,集中刊播、发布我区禁放烟花爆竹《致上街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禁放标语等,实时发布禁放工作相关信息,引导网民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尤其春节前后燃放高发时段,在辖区密集滚动播放禁放烟花爆竹《致上街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宣传标语提示字幕和语音等,形成声势氛围。
二是社区、小区宣传。印制、发放《致上街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2000余份;各社区利用LED、设立板报、橱窗,宣传车、广播等技术方法开展宣传,悬挂标语横幅20条,在所有小区出入口醒目处张贴《致上街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各社区管理理事会对禁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巡逻,并适时进行劝导。
三是主题活动宣传。一是开展禁放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四进”活动,把《致上街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发放至辖区各单位、家庭;二是“承诺”宣传,机关、社区、企业组织职工学习禁放相关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机关、社区职工人人签署《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点时段、社区学校、基层党校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授课、发放宣传资料等。
四是重点部位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的广度和密度,在主干道、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户外大屏、工地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插播宣传标语,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巡逻,并适时进行劝导。同时,动员机关、各社区干部职工及企业负责人及时对所辖范围内的售卖、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现象进行禁放提醒、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