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08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2 | 发布日期:2017-01-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招标编号:YZGJZ2017011101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二街东侧、双鹤湖三街西侧、规划工业十一路南侧、规划工业十二路北侧区域。
2.3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120急救指挥分中心大楼、裙房连楼、疾控中心大楼、地下停车场以及院区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
2.4招标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
2.5设计周期:优化设计方案经规划主管部门评审确定后4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3.4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必须承接过至少一项公共卫生(医疗)建筑设计的业绩;
3.5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13日至2017年0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其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复印件贰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四街与郑港七路交叉口沃金商业广场
联 系 人:焦女士
电 话:0371-565672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28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3717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