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601/2017-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2016,法治宣传,考评细则
文    号:上治区办〔2016〕2号成文日期:2017-01-13发布日期:2017-01-1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上治区办〔2016〕2号

峡窝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上街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上街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上治区字〔2016〕1号)和“中共上街区委、上街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上发〔2016〕5号)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推进上街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深化法治上街创建,提高区域、行业、基层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现将上街区2016年《镇(办)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考评细则》和《区直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认真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报送至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材料要格式规范、加盖公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各单位此次上报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苗媛芳

     联系电话:68110817

     电子邮箱:sjqsfjfzk@163.com

附件:

     1.各镇(街道)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细则

     2.区直各单位2016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细则

 

 2016年12月30日

                                             郑州市上街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80份)

镇(街道)2016年

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细则

  

     一、法治宣传教育(42分)

    (一)抓好重点内容的宣传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宣传宪法和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制度,组织好年度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测验活动(2分),参考率、参测率分别达到要求(2分),(共计4分)。

    (二)加强机关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有关制度(1分),党委(党组)每两个月学法不少于半天(2分),重视公务员学法工作,有计划,有笔记(1分),年内组织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培训(1分),(共计5分)。

    (三)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农村党员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培训(1分),80%的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1分),举办法治讲座(1分),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栏建设,普法广场、宣传栏设施达到每个自然村一处的标准(1分),(共计4分)。

    (四)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普法阵地建设实现“五个一”(2分),社区干部坚持每季度集体学法一次(2分),镇(街道)每季度、社区每半年举行一次公益性法治讲座(1分),社区每年组织一次社区居民法律知识学习测验答题(1分),(共计6分)。

    (五)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辖区中小学校青少年学法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2分),每年开展2次大型集中法治报告会(2分),完善每校一名法治副校长(2分),(共计6分)。

    (六)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课时(1分),企业职工年度学法达到12课时以上(2分),实现企业法律顾问职能、岗位、人员“三落实”(1分),企业每季度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上一次法治课,普及面达80%以上(1分),(共计5分)。

    (七)加强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辖区公共单位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1分),单位法治教育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学习、有考试考核(2分),(共计3分)。

    (八)调整完善普法讲师团队伍。制定方案(1分)、开展活动(1分),上报信息、照片、反馈表、教案、总结等有关材料(1分),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1分),(共计4分)。

    (九)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村(自然村)、社区法治宣传栏建设要达到100%(1分),镇(街道)至少建设1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法治长廊等固定性普法设施(1分),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场馆,村(社区)图书室等公共文化场所作用(1分),(共计3分)。

    (十)做好普法宣传材料编印发放工作。积极抓好年度法律学习材料的编印发放工作(1分),各单位要安排专项资金编印普法材料,并免费发放给辖区居民(1分),(共计2分)。

     二、法治上街建设(25分)   

    (一)深化“法治上街”创建。抓好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2分),在行业、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1分),加强“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民主法治建设(2分),(共计5分)。

    (二)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分),杜绝违法行为现象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4分)(共计8分)。

    (三)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坚持依法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2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不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1分),不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渎职案件(1分),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1分),(共计5分)。

    (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综治、信访、调解组织健全,人员、场所、经费保障到位(1分);无民转刑案件、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发生(1分);畅通信访渠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年下降(2分);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1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2分),(共计7分)。

     三、法治文化建设(9分)

    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有方案、有活动(2分),开展法治文化活动(3分),依托现代新兴媒体开展法治文化活动(2分),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形式新颖、作品优秀、亮点突出、资料齐全(2分),(共计9分)。

     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10分)  

    (一)按照全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单位“七五”普法方案(2分)、做好动员部署(1分),有活动(1分),(共计4分)。

    (二)深入开展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健全各项制度,工作成效突出。(1分)按要求及时上报周报、月报和季报(1分),(共计2分)。

    (三)认真培育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典型,做到典型突出、经验可学、品牌可树(2分),各种档案资料规范化(2分),(共计4分)。

     五、加强组织领导(14分)

    (一)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到位,人员到岗(2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报道及时,分别在《依法治省简报》、《郑州法治》、《上街区依法治区工作简报》发稿1(1分)、2(2分)、4(2分)篇以上,档案规范,资料齐全(3分),(共计10分)。

    (二)完善充实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的普法组织网络(1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举办各类法治讲座(2分);发挥法治新闻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1分),(共计4分)。

     备注:加分项包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省性会议上介绍经验4分,印发经验材料3分;在全市性会议上介绍经验3分,印发经验材料2分;在全区性会议上介绍经验2分,印发经验材料1分;在全省、市、区重要活动中获得奖励或优秀名次的奖1-3分。

 

附件2:

 

区直单位2016年

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考评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12分)

    (一)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年内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及目标任务,并落到实处(4分)。

    (二)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分管处室、分管人员明确,责任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工作督导有力(3分)。

    (三)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典型培养。(5分)。

      二、法治宣传教育(33分)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宣传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部门有年度学法计划,党委(党组)每两个月学法不少于半天(6分),领导班子学法用法活动落实到位,有学法笔记(6分),(共计12分)。

    (二)组织公务员、职工进行年度共学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活动(8分)组织部门公务员学习与岗位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法律素质(5分)。(共计13分)

    (三)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干部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5分),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活动(3分),(共计8分)。

      三、加强依法治理(20分)

    (一)开展“法治上街”创建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法治创建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措施、有效果(2分);推进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政务公开,创建法治和谐单位(2分),(共计4分)。

    (二)健全单位规章制度,把部门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分);全面加强部门法治建设,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显著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不发生行政败诉案件,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1分);执法合格率和执行率显著提高,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1分),(共计4分)。

    (三)坚持依法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3分);落实执政为民各项措施,不发生侵害群众利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事件(3分),(共计6分)。

    (四)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上街建设活动,完成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不发生一票否决的事情(2分);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依法治理,改进机关作风,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满意率达80%以上(4分),(共计6分)。

      四、法治文化建设(11分)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有工作方案、有活动骨干、有经费保障(4分),依托现代新兴媒体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7分),(共计11分)。

      五、落实“七五”普法规划(10分)

    (一)按照全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七五”普法方案(2分)、做好动员部署(1分),有活动(1分),(共计4分)。

    (二)深入开展公共文明素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健全各项制度,工作成效突出(1分)。按要求及时上报周报、月报和季报(1分),(共计2分)。

    (三)做好各项规范化建设。加强电子显示屏、普法宣传栏、宣传手册等普法宣传设施建设(2分),各种档案资料规范化(2分),(共计4分)。

      六、其他工作(14分)

    (一)及时报送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关材料(1分),年度在《郑州法治》、《上街区依法治区工作简报》上发稿至少1篇(2分)、2篇(4分)(共计7分)。

    (二)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齐全,管理规范(4分)。

    (三)按要求参加依法治区有关会议和活动(3分)。

      备注:1、本责任目标适用于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区垂直管理部门;2、加分项包括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省性会议上介绍经验4分,印发经验材料3分;在全市性会议上介绍经验3分,印发经验材料2分;在全区性会议上介绍经验2分,印发经验材料1分;在全省、市、区重要活动中获得奖励或优秀名次的奖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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