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93440027/2017-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广惠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3 | 发布日期:2017-01-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决策部署,广惠街街道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在辖区禁放区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召开动员会,精心部署。召开由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参加的动员会。会议宣读了《广惠街街道办事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自禁放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在禁放区10个自然村、13条道路、70个小区共悬挂条幅800余条,张贴发放《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8000余份,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政策等相关内容,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签订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签订禁放责任书,各村与辖区群众及沿街门店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截止目前共签订禁放责任书6000余份。
四、加强查处,切实贯彻落实。街道禁放办、安监办、派出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超市、商店、沿街摊点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