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3 | 发布日期:2017-01-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登安委办(2017)1号文件精神,徐庄工商质监所积极配合徐庄镇政府落实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春节期间停工停产工作,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到真停工、真停产,坚决杜绝非法违法施工、生产行为,各矿山危险场所,矿区周围,通向矿区的道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对地采非煤矿山企业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下达指令、设备加锁、粘贴封条、断电封路、拍照取证,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严加监管,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