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 索引号:563725558/2017-0000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原分局
  • 关键词:监管,药品,安全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1-11
  • 发布日期:2017-01-1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7年第1号)
                            2017年01月11日 发布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表:吉林省《药品GMP证书》收回情况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1日



    被检查企业名称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李滨生

    企业负责人

    王志军

    质量负责人

    何萍

    生产负责人

    孙国力

    质量受权人

    何萍

    药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吉20160248

    《药品GMP证书》编号

    JL20160016

    生产地址

    长春合隆经济开发区

    认证范围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散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糖丸)栓剂、软胶囊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收回证书机关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证书收回日期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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