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143/2017-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郑粮〔2017〕4号 | 成文日期:2017-01-12 | 发布日期:2017-01-1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中储粮郑州直属库,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系统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证书、安全郑州创建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本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
二、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中储粮郑州直属库,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三、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月考核、半年督查、年终综合考核的办法。
月考核: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当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完成情况,各目标单位进行自查月报,建立安全生产月考核台账。
半年督查:市粮食局对各目标单位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核:市局按照考核细则,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对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四、评分标准及等次认定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计分方法为平时考核占总分的60%,年终考核占40%的比例计算;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个等次: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优秀单位;
考核得分在80-95分(含80分)的为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单位;
考核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为安全生产目标基本完成单位;
考核得分在60以下的为安全生产目标未完成单位。
(二)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
2、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3、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经查证属实的;
4、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奖惩
(一)市局根据评选比例和综合考核排名,在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中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市局予以通报表彰。
(二)年度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参加先进单位评选。
(三)对未完成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的责任单位由市局予以通报批评;对符合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条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拟定于2017年元月—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市局信访安全处。
联系人:时子亮
联系电话:66220849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