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636/2017-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燃煤散烧排查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6 | 发布日期:2017-01-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加强宣传,合理引导。利用村级小喇叭、公开栏、报栏悬挂横幅等载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燃煤散煤对环境的污染,不断提高群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行动高效落实。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对全镇燃煤销售主体拉网排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巡查力度,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于燃煤销售主体严格管理,依法取缔,确保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扎实开展。
截至目前,全镇已排查出禁燃区1处无证经营,进货20吨、销货18吨;非禁燃区2处无证经营,进货共205吨、销售共32吨,对此三家已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