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市第八十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郑州市第八十中学:
你单位委托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郑州市第八十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州市第八十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据此落实环保设计和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0m2,建筑面积22441.50㎡建设内容包括:45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0个班,中学15个班,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预计在校学生2100人、教师124名,教师生共2224人,配备有行政办公、专用教室、实验室等各类完善的配套教学设施,无学生食堂及宿舍。
建设地点:平安街东、朱屯路南、化肥东路西、西站路北。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必须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夜间禁止施工;
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扬尘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建筑废料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防止露天长期堆放产生的二次污染;
4、施工期废水经简易沉淀池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
5、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前,必须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6.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
1、项目建成使用后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贾鲁河;实验废水在化学实验室设置酸碱中和处理桶,实验废水通过收集后酸碱中和处理PH在6-9范围内后,再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处理。
2、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和生物实验的固废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对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经采取合理的整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中午午休及夜间禁止使用喇叭广播。
4、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5. 污染物排放总量应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分配预支的增量指标落实(项目编号:2017-001):生活化学需氧量<0.54t/a,生活氨氮<0.04t/a。
四、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六、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投用三个月内应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七、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监察大队负责。
八、该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引起的一切责任。
九、本次审批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