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015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劳动,监察,工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7 | 发布日期:2017-01-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紧抓日常监控不放松。强化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力度,引导辖区域内企业强化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监察,加速加快处理各类拖欠工资劳资纠纷。
二是紧抓联动协作不放松。加强与信访、公安、建设、办事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合协调处理辖区信访突发事件。
三是紧抓应急处置不放松。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完善投诉、举办、处理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发挥辖区劳动保障突发纠纷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作用,对拖欠工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四是政策宣传不放松。劳动保障监察员深入到辖区内用工企业及建筑工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助企业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切实维护辖区内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