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四期)工程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1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17发布日期:2017-01-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四期)工程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四期)工程监理招标已于2017年0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郑州市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开标,并于开标后在第三评标室评标,中标候选人现已确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视频监控系统(四期)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YZGJZ2016110701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五、招标代理单位: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经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推荐下列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基正信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嘉硕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光华信息电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9号(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楼

联系人:刘女士、夏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050025  0371-86050026

电子邮箱:hncx03@126.com

本次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三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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