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办事处四举措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索 引 号:577640889/2017-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17发布日期:2017-01-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滨河办事处四举措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为了切实落实省、市、实验区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实现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源的既定目标,全力保障辖区社会公共安全,让辖区群众过一个健康、祥和、美满的春节,滨河办事处四举措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一、提高认识。滨河办事处多次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会议,详尽传达省、市、实验区的相关会议精神,在全办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把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放到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环境治理以及维护城市形象的重要位置上来,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等新兴媒介,与宣传车广播、拉横幅、发彩页等传统宣传方式有机结合,在辖区主要街道、商场、人流聚集点进行全面宣传,进而形成人人知晓、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禁售禁放工作氛围。

三、加强排查。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的排查力度,一是严查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环节,严格依据省、市、实验区要求,联合工商、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的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和存放点进行坚决取缔,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二是严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对禁放区域内的居民区、商业区等场所实行专人负责,严管死守,进一步加强巡逻力量,确保对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禁止。

四、落实责任。在前期与辖区8个行政村、8个大型商场、16个市场签订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拉伸防控链条,将责任书签订范围延伸至街道小组以及市场商户,形成办事处-村-组、办事处-市场-商户三级立体防控体系,这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确保禁售禁放工作在辖区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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