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白佛穆庄安置区(商都嘉园)项目屋顶电梯机房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0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11发布日期:2017-01-17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1-17废止日期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白佛穆庄安置区(商都嘉园)项目屋顶电梯机房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白佛穆庄安置区(商都嘉园)项目屋顶电梯机房空调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白佛穆庄安置区(商都嘉园)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需要采购的空调项目二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白佛穆庄安置区(商都嘉园)项目屋顶电梯机房空调采购及安装

2.2  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白佛穆庄安置区(商都嘉园)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徐庄街、莲湖路,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建设用地面积19359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9571.81平方米。项目共分四个地块,分别为C-02-04地块、C-03-02地块、C-09-03地块、C-10-01地块。项目共46个单元,每单元屋顶设客梯机房和消防电梯机房各一个,共需安装92台空调(单冷)。

2.3 招标范围: 屋顶电梯机房安装空调的供货、安装、调试。

2.4  交 货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起 15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果是非制造商,须出具空调制造商的合法销售授权书;所投产品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的。

3.2  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所投品牌相同且合同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电梯机房空调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3.3  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2016年01月-2016年11月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  投标人还需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5  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空调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1日至2017年0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4.2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书留原件。下列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社保证明;

4.3.2  制造商具有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报名的具有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合法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3类似业绩合同;

4.3.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5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3.6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备注:1、上述4.3.1~4.3.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3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

    5.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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