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2日。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普瑞赛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50万件像胶制品建设项目 | 荥阳市建设路西段南侧 |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郑州普瑞塞斯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像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编制完成,2015年9月28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审〔2015〕426号),2015年12月由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报告。
|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橡胶助剂配料废气、炼胶废气、硫化废气等。橡胶助剂配料废气产生量非常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炼胶废气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引入一根管道后由一个布袋收集,回收利用;硫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及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炼胶机、硫化机、挤出机等,采取基础减震 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b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和废活性炭,均交于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无害化处置。项目一般固废为橡胶助剂配料粉尘、边角料和次品、原辅料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其它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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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验收建设项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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