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经营发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商流通〔201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确保数据质量。其中,2016年经营发展情况表(附表2)、联系人及电话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盖章后以传真方式报市商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2017年各季度报表(附表3)请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以上述相同方式报送。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河南省品牌消费集聚区经营发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豫商流通〔2017〕6号)
联系人:彭鑫 电话:67180387
传 真:67185865 邮箱:zzswj405@163.com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