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416050255/2017-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发展局
  • 关键词:通知,放假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12-23
  • 发布日期:2017-01-1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市场发展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场管理处、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早安排相关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干部职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6年12月23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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