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7-000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通知,解除,红色预警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19 | 发布日期:2017-01-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5号),19日凌晨开始,受西北冷空气影响,污染将自西向东逐渐消散,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1月19日12时郑州市可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响应。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郑政文〔2016〕170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1月19日12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终止Ⅰ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