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窗口向单位和个人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

  • 索引号:005253066/2017-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1-19
  • 发布日期:2017-01-1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工商窗口向单位和个人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

         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中原区行政审批大厅工商窗口向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提醒市民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污染,度过一个健康、祥和、文明、安全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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