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186/2017-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通告 | |
文 号:郑水〔2017〕22号 | 成文日期:2017-01-20 | 发布日期:2017-01-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7-01-20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灾后薄弱环节建设,提高河道防洪除涝标准,推进郑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现转发《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豫水计〔2016〕71号),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 一、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并组织审查后,各县(市)水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初步设计报告和地方政府出具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函等相关资料,分别报送至郑州市水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初步设计报告由郑州市水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共同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由县级财政投资评审核定。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