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窝镇三举措积极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索 引 号:005291548/2017-000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20发布日期:2017-01-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峡窝镇三举措积极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积极应对雾霾天气,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按照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峡窝镇早启动、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三举措积极做好我镇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分工。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机关干部会、村组会议等进行研究和讨论,并成立峡窝镇禁放烟花爆竹督导小组,实行定岗、定人、定责等专人负责制,切实做好我镇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及由平安、文化、党员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深入居民家中、沿街商铺、中小学校、企业、在建工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张贴禁放通告及奖励通告等,并与其签订个人承诺书和集体承诺书,截止目前,峡窝镇共计悬挂条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彩页20000余份,张贴禁放海报2000份,张贴奖励通告500余份,签订个人承诺书5000余份,集体承诺书200余份。

     三是部门联动,强化监管。综治、文化、村镇部门联动,组织30余份名市场督导人员、20余名巡防队员、12名文化宣管员,统一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章,在辖区内巡回督导,特别对于红白喜丧、乔迁、满月、商铺开业等进行重点关注与督查,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加强事前沟通,做到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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