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7-00059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7〕9号 | 成文日期:2017-01-20 | 发布日期:2017-01-20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9月19日至2017年1月8日,对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中牟产业集聚区纬五路(广惠街-中兴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西接广惠街,东至中兴路,规划为东西向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2919.26米,施工桩号为k0 049.85—k2 969.011。道路规划红线宽50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50米(红线)=4.0米(人行道) 4.5米(非机动车道) 2.5米(绿化带) 11.0米(机动车道) 6.0米(中央绿化带) 11.0米(机动车道) 2.5米(绿化带) 4.5米(非机动车道) 4.0米(人行道)。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桥梁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给水工程、喷灌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照明工程及相应的变更签证。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5〕49号文(此道路工程为省市重点考核项目,于2014年12月份完成招投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程序要求,需完善相关立项手续,但由于前期环评、能评及科研编制时间周期过长,导致县发改委未能及时对该批道路进行立项批复,实际立项批复时间为2015年4月份)。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0月20日。合同价款:147087690.23元,变更签证金额为2233456.93元(主要为交通、雨水、电力、给水、通信及照明变更1519349.9元;路基换填、砼破除、房基破除、挖除树木等其它签证714107.03元)。
合同结算方式:除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情形外,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价格不予调整。
建设单位: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元森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水电(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产业集聚区纬五路(广惠街-中兴路)道路工程结算价131168780.32元,审定的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为3043362.16元(其中审定的社会保障费金额为2514319.53元,住房公积金金额为529042.63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华新审字〔2017〕第0101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正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牟产业集聚区纬五路(广惠街-中兴路)道路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3995711.01元。
经审计,中牟产业集聚区纬五路(广惠街-中兴路)道路工程送审结算价145164491.33元,审定131168780.32元,审减13995711.01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附件: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华新审字〔2017〕第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