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查处一起重大违法农药生产案件

索 引 号:005291142/2017-00013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工商处罚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市场,监管,工商,业务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1-20发布日期:2017-01-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我局查处一起重大违法农药生产案件

   2016年12月7日,我局豫龙工商质监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检查,来到位于荥阳市豫龙镇毛寨村贺寨的一处经营场地,执法人员发现该场地无人,场地内存放有生产包装机器、农药包装物、农药成品等物品,未发现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遂立案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自2016年7月1日起承租位于荥阳市豫龙镇毛寨村贺寨的场地,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取得农药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农药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案发,当事人伪造“美国弗朗克生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中联益农(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龙邦作物保护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用于产品包装,案发场地存放大量生产包装机器、包装物和农药原液,278箱(件)农药成品未售出,已售出农药206单次,销售总额人民币87.2025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无照经营、伪造厂名厂址的事实,违法行为等次为情节特别严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在移交公安机关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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