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63/2017-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文 号:郑农〔2017〕3号 | 成文日期:2017-01-22 | 发布日期:2017-01-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统计上报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的通知各县(市、区)农委: 2017年,我市将继续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政策。为认真做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准备工作,参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农〔2016〕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补贴面积据实统计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面积的界定 (一)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 (三)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地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计入补贴面积。 二、补贴面积核实 各县(市、区)农委负责组织编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内容包括县、乡、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暂空)、补贴金额(暂空)、补贴款固定兑付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核实工作根据《清册》内容,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核实、登记、汇总。 三、补贴面积公示 (一)各村汇总后的《清册》由所在乡(镇、办)农业(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土地分别核实确认后进行公示。 (二)公示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各县(市、区)农委。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县(市、区)要做好各乡(镇、办)农业(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土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积极参与指导监督耕地面积核实工作,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无误,补贴对象与对应补贴面积核实无误。 五、上报时间及方式 时 间:2017年2月28日17:00前 联系人:张俊科 郑州市农委种植业与农业机械管理处 联系电话:67170729 邮 箱:zhongzy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