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38号),市政府决定1月23日12时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清单,执行限产减排污染物30%以上的措施。现将通知转发,请相关企业注意调整生产。 高新区经发局 2017年1月23日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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