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93060/2017-00002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二七安监管〔2017〕 2号 | 成文日期:2017-01-24 | 发布日期:2017-01-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樱桃沟管委会及有关企业:
为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开展,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1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和有关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结合全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集中力量,把握重点,严格检查,针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前期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注重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制订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和监控责任,严防隐患发展为事故。对于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
三、科学治理,确保安全
各有关企业要妥善处理好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采取严密可靠的措施、组织正规的专业施工队伍,借助专家和中介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确保隐患整改过程的安全。
四、建立台账,健全机制
各单位要以这次隐患排查为契机,全面推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一企一档”,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成常态,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五、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停产停业企业的安全监管
春节和“两会”即将来临,各单位要加强对停产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全面检查,严格落实豫安监管〔2012〕10号文件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准备停产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停产停业方案,并向区安监局申请。已停产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有危险化学品原料及成品、半成品,生成车间及生产装置、工艺管线、储罐内是否残余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的物料,特别是对遗存的剧毒化学品和存留有危险化学品物质的气瓶、储罐、设备是否进行了彻底清理,暂时未清理完成的是否落实了完善的安全措施。企业在停产停业后复工的,要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并向区安监局提出复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确保复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对在停产停业期间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以及未按规定要求擅自复产开工的企业,要果断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7年1月24日
附件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豫安监管办〔2016〕18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统一部署,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迅速安排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省形成了集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良好态势。但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仍有部分企业以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替代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不彻底;部分市县主动性不高,被动等待上级督导检查,安全大检查覆盖率不高。为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向纵深发展,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忌把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当成一般性的日常检查。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企业急于赶工期、抢任务,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超前分析研判,认真查找前期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二、近期要重点加强的几项工作
一是指导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169号),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尤其是要认真排查“两重点一重大”管理漏洞,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在线检测检验,确保报警系统处于完好状态;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
二是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6〕47号),牢牢把住化工项目准入关口。对企业试生产过程是否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充实危险化学品专家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或安全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情况。
三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复产复工安全措施。企业必须制订复产方案,确认“开车”条件;健全复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对安全设施完好性进行确认;对设备管道系统进行清洗、吹扫、置换,并试验合格。
四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向企业职工做出安全承诺,企业要向社会做出安全承诺,在企业厂门口或其它醒目位置悬挂安全公示牌,公示承诺内容,并注明企业连续安全生产(运行)天数,主动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
五是集中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按照不同企业类型,分批组织与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开展谈心对话活动,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
六是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及时将省内外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它行业的重特大事故通报相关企业,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悬挂风险警示牌、张贴安全警示标语、事故亲历者现身说法、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等方式,真正警示职工、促进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覆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检查,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彻查隐患、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各县(市、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检查率达到100%、各省辖市抽查率不少于30%的要求,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消盲点、除隐患”。
二是严格执法。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进行挂牌督办。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注重协调。明确市、县、乡各级政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市县、监督检查到企业。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公安、环保、电力、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动作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