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830/2017-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大气污染防治 | |
文 号:龙王办〔2017〕6号 | 成文日期:2017-01-24 | 发布日期:2017-01-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施工单位:
经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2017 年1-2月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2017年1月20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2017 年1-2月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2017 年春季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2017 年环境污染攻坚战开好头、布好局,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 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区上下团结一致,切实加大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力度,以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枯水期环境监管为重点,针对春节期间特点加强值班、加强管控、加强监测,坚决实施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强力推进“小散乱差”污染企业整治和燃煤散烧污染整治,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反弹,管控好燃煤散烧污染,继续打击黑加油站、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油气污染治理监管,全面落实枯水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措施。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精细、精确治理大气和水污染,确保2017年1-2月为全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开局面。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28 日,共59天。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春节期间管控和值班工作
1.严格落实春节假期期间的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明确值班任务,确保人员在岗履职。加强春节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控工作,积极落实省、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指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及管控;同时加大对企业、工地的管控力度,确保假期期间不发生污染行为。
牵头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持续开展春节期间督导督查工作。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全日制”工作方式,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春节期间督导工作。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导组将对各行政村、各施工单位落实管控、督导工作要求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实施情况进行督察督办,严格落实《航空港实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政府环保责任目标书。
牵头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污染天气管控
1-2 月仍属于重污染天气频发的季节,按照省市区重污染天气管控指令,及时响应级别的预警指令,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
1.细化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各行政村、各施工单位要重新梳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包括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散煤管控区域),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减排清单。
牵头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及时启动应对管控措施。根据省、市、区会商结果,当发生轻度以上污染天气和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按照省、市、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及时传达管控指令,各行政村、各施工单位要按照指令立即落实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和响应措施,必须确保应急指令传达到每个工地、每个企业、每个村民组,督促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抑制污染升级。
牵头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烟花爆竹管控
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17 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春节期间,我辖区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行政村、各部门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有效手段,开展堵源截流。一方面派出所、工商部门、安监办配合,严厉打击购销烟花爆竹行为;二是派出所、安监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禁止向居民销售烟花爆竹。加强重点时段执勤检查。2017年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凌晨1时、1月28 日早上6时至8时、2月11日19时至12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巡查。严厉依法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派出所、安监办、工商部门、各行政村要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牵头单位:派出所、安监办
责任单位:派出所、安监办、各行政村
(四)持续开展夜间督查行动
持续抓好夜间督查。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夜间督查的每日三班倒、设卡检查、突击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各类施工工地、渣土车扬尘污染和重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夜查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追究一起,严防施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反弹。
牵头单位: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综治维稳办、巡防队
(五) 严厉整治扬尘污染回潮
严控各类施工扬尘。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拆迁、水利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6个100%”扬尘防治要求。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全部实行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办、项目办、新城办
责任单位:各施工单位、各行政村
(六)强力推进燃煤散烧管控整治
全面摸清散煤销售、使用基本情况。出台《办事处散煤治理工作方案》,1月31日前完成全办事处散煤销售点和农户冬季散煤使用情况详细调查。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大力推广“煤改气”、“煤改电”。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辖区内实现“零散煤”,实现“电代煤”“气代煤”覆盖率100%。
牵头单位:经发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七)开展机动车监管督查
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确保完成黄标牢淘汰任务。配合区公安、交通部门对冒黑烟车辆的查处,配合区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机动车上路联合执法行动,在辖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卡口,严禁黄标车、冒黑烟车辆在辖区行驶。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八)开展油品质量监管督查
严厉打击黑加油站。派出所、安监办、工商部门要配合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黑加油站工作,1月20日前开展一次拉网式清查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格执法,加强督导检查,防止黑加油站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单位:安监办、各行政村
(九)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行,在市政管网无法覆盖的情况下,实施“集中收集、集中转运、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户分类、村收集、办事处转运、实验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实现污水全收集、垃圾全处理的乡村清洁。
牵头单位:环卫所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十)继续推进梅河河道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由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以便于加强领导力量。加快梅河河道南水北调干渠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作。 牵头单位:农办
责任单位:梅河沿线相关行政村
(十一)继续做好饮用水源安全工作
加强突发污染事件的预防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工程监管、污染联防、应急处置等制度。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做好辖区特别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的水质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全面取缔拆除各行政村养殖场,做好畜禽禁养工作。
牵头单位:农办
责任单位:农办、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多角度宣传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大气和水污染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民参与监督。
(二)严格督查监管。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日常督查与随机督查、上级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春季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各类施工工地、燃煤设施、机动车和劣质油品等污染行为。严格落实春节假期期间的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明确值班任务,加强值班检查,确保人员在岗履职。
(三)严格考核奖惩。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得过且过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按照“被一次通报,由办事处主要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被两次通报,由办事处纪委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被三次通报,由纪委实施问责”的原则进行问效处理。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的单位,将予以表彰,并对工作在一线的人员,尤其是夜间督查等人员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