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速冻水饺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索引号:005253787/2017-0004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安全消费
  • 发布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关键词: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常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1-23
  • 发布日期:2017-01-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速冻水饺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速冻水饺一般在-30℃至-35℃的条件下,持续约15分钟冻结,并在冷冻状态下运输、销售。温度是影响速冻水饺食用安全的关键因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别提示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购买时首先要观察速冻水饺包装是否完整,外观是否质地均匀。如发现速冻水饺已经解冻变软,有明显的开裂、变形、粘连,或者包装袋中有较多的冰霜等情况,最好不要购买。
      速冻水饺购买后回家途中要尽量避免解冻,对不立即食用的要放入冰箱冷冻室保存。

      二、速冻水饺在-18℃下一般可以保存3个月。特别需要注意,储存期限不能超过标签标示保质期,因为即使在冷冻条件下,微生物也会缓慢生长,营养成分、口感、鲜味都会受到影响。

      三、家庭自制水饺用冰箱冷冻时,要把水饺单独摆放,避免黏连,待冻结后,再放入食品袋或容器中密封保存。冷冻水饺应尽快食用,不要存放过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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