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6664/2017-00413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交通,公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25 | 发布日期:2017-01-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全国、全省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扬尘污染防治暂行办法》(豫交〔2015〕239号)、《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改装、货车超限超载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86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改装、货车超限超载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目的意义
进一步做好全县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和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通过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县域内路网整体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三、主要内容
(一)切实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
1.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2.健全完善车辆生产监管制度;3.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4.加强货车登记和检验;5.加强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和综合性检测;6.加强道路查纠。
(二)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和路面执法监督
1.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2.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污染行为的监督管理;3.完善道路监控网络;4.统一执法标准,加强道路联合执法;5.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三)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发展机制
1.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鼓励货运企业集约化经营;3.鼓励先进货运车型发展;4.加强货车生产企业和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5.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
四、使用范围
全县境内
五、标准
(一)健全完善治超工作领导机制。按照市政府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确保我县治超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保障治超执法经费。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执法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保障经费挂钩,严禁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三)加强治超责任倒查与追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加强治超工作检查和考核。发现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车辆,或者因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引发事故的,应认真排查车辆生产、改装、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货物装载、路面检测执法等全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期限
长期,在新的政策出台前有效。
解读机构和解读人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贾宏娟 6236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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