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居委会:
现将《中原西路街道2017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 1月16日
中原西路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郑州市区“限”改“禁”的第二年,为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辖区情况,制定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顺利实施,街道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 伟 街道司法所所长
曹真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李进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郭 志 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员
张跃玺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陈 霖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员
韩金山 街道人武部长
王宇航 街道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李 鹏 街道安监办主任
李 静 街道城管办主任
刘 运 街道长效办主任
李丽娟 绿都社区居委会主任
薛艳利 万达社区居委会主任
楚敬央 颍河西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宋增喜 洛达庙村村委会主任
罗刚玉 罗庄村村委会主
周海燕 周新庄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会、各居委会制定详细的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禁放工作的展开,落实执勤力量。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居民的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横幅、电子屏、短信微信公众号和发放《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禁放区内大街小巷要有横幅。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村委会、各居委会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市场、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时段加强执勤。2017年1月27日19时至1月28日凌晨1时、1月28日早上6时至8时、2月11日19时至12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街道要组织各网格工作人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
(四)条块结合,加强管理。街道要形成网格、巡防、村(社区)人员联动机制,分工明确。街道网格人员要对各自分管网格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做到日巡查、日上报,发现有违法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巡防队员要及时上报、查处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沿街门店及违法占道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摊贩;村(社区)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各负责楼院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烟花爆竹销售行为要及时上报,发现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劝阻。街道安监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发现有渎职行为,将按照街道相关工作纪律工作规定进行处罚。
四、工作内容
(一)按照《中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入户宣传、条幅、电子屏、微信及设立宣传站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不间断的宣传活动,使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发放《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张贴公告。
(三)对辖区内的内部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面、社区楼院、游园广场等单位全面签订禁放工作责任书。
(四)排查处置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组织辖区内的巡防、协管等社会综治力量开展巡逻排查,对重点部位安排专人,佩戴执勤标志,落实24小时不间断巡逻看护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各居委会、各相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居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村委会、居委会工作总结及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典型案例,于2017年2月7日前上报街道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 鹏 联系电话:6856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