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5186/2017-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07 | 发布日期:2017-02-0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春节期间,县域内特别是农村地区用于生活和取暖的散煤用户有所增加。为加强春节期间散煤治理工作,按照《郑州市2017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方案》要求,中牟县工商质监局春节期间不休息,从农历腊月二十九到正月十八,每天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各辖区工商质监所正副所长负责,对前期已取缔的所有散煤销售点进行复查,严防死灰复燃,从源头遏制散煤流通,巩固前期工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