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1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豫知函〔2017〕7号 | 成文日期:2017-02-07 | 发布日期:2017-02-07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豫知函〔2017〕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豫知〔2017〕4号),我局将开展首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推荐一批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组成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涵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领域。
二、推荐方式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各自涉及的领域参与推荐工作,按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四个类别进行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负责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及汇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三、推荐程序、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程序
申请人提交《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推荐单位按照《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筛选后,在《申请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签章确认,并将所有推荐人员信息汇总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1份;
(2)《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2.报送要求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2月2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知战办,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知战办邮箱。
特此通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附件:1.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
2.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
3.河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王晨阳 涂先明
电 话:0371-61738179
邮 箱:hnsbzb@163.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号楼113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