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视角看电子商务立法

索 引 号:005295186/2017-00031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关 键 词:工商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2-07发布日期:2017-02-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多维视角看电子商务立法

电子商务是中国新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和发动机。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依靠要素驱动和资源消耗支撑的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已成为必然选择。

我国的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交易规模雄冠全球。作为电子商务发展最快、实践经验最丰富的国家,在享受发展红利的同时,损害消费者权益、交易纠纷和商业冲突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而且原来的发展理念和监管方式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需要,通过电子商务立法规范市场秩序迫在眉睫。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经过初审,这次立法不仅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从中国市场地位和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丰富实践以及当前国际上此领域综合性立法尚属摸索的情况看,该法的国际影响力毋庸置疑。在此,我们愿意表达几点期盼。

期盼立法者,用开放的思维、前瞻的眼光和包容的胸怀制定法律。既遵循网络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又实现交易秩序的维护和消费者的保护,按照政府最小干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关系,呵护新兴行业的发展,管好而不管死。

期盼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尊重立法,遵守秩序。在法律边界内,加强自律,强化规则的制定和完善,规范自身经营,实现由“荒蛮发展”步入有序创新发展之路。特别是要考虑到,一些基本的重要的法律概念和规制原则,线上线下打通延伸,对于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期盼行政执法者,将立法的过程作为完善和加强执法的过程,用我们最厚实的市场执法实践积极建言献策,促进立法完善。既依法监管,严厉惩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要柔性执法,保护新经济不断创新。特别要推动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共治有机结合,努力形成开放、共享、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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