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认定总部企业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2011]10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参照文件中总部企业认定条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填报附件中的表格并于2月11日(周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638180081@qq.com。
    联系人:郑樱茹
    联系电话:67986589    67981477
    邮箱:18638180081@qq.com附件1:郑政〔2011〕10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申请表格.doc

高新区财政局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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