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文 号:新港党〔2017〕9号 | 成文日期:2017-02-10 | 发布日期:2017-02-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部门、各管区、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李明珠同志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薛明亮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赵 镭同志任妇联主席;
张 燕同志任团委书记;
高红霞同志任东管区区长;
白亚楠同志任东管区副区长(正股级);
袁照红、刘玉辉、耿雨和马帅4名同志任东管区区长助理(副股级);
赵 杰同志任西管区区长;
胡李建同志任西管区副区长(正股级);
唐峰超、冯林江、刘俊平和刘新强4名同志任西管区区长助理(副股级);
范景轩同志任南管区区长;
周鹏跃同志任南管区副区长(正股级);
朱永旭、秦永强和刘宏义3名同志任南管区区长助理(副股级);
吴英豪同志任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主任兼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李 娜同志任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郑延辉同志任督查办公室主任;
王春阳同志任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
高 峰同志任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坡同志任统计中心主任;
时彦彬同志任统计中心副主任;
王志超同志任综治信访办公室主任;
李景云同志任综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正股级);
桓宏森同志任民事调解办公室主任;
李松凯同志任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冯春杰同志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勇同志任征迁办公室主任;
张 勇同志任安置办公室主任;
赵东方同志任物业办公室主任;
彭二强同志任违法建设查处办公室主任;
刘伟峰同志任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
谢志海同志任土地建设环保办公室主任;
卢新红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赵志刚同志任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王秋理同志任劳动保障社会事务所所长;
张 浩同志任农业办公室主任;
王洪亮同志任禁烧办公室主任;
刘伟峰同志任市政环卫绿化管理所所长;
左利广同志任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宪凯同志任巡防大队大队长。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