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H7N9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588571137/2017-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2-09发布日期:2017-02-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H7N9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禽类H7N9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近期,郑州市部分地区发生人感染H7N9病例。为有效防范风险,进一步做好H7N9防控工作,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H7N9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牧明〔2017〕2号)及《郑州市畜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郑牧明〔2017〕3号)和全省防控H7N9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参照执行。

一、  指导思想

当前正值疫情高发期,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食品安全、控制流行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刻认识做好当前H7N9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卫生、畜牧等部门查清病源点、控制扩散面,完善防控H7N9流感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全力做好H7N9防控工作。

二、 实施范围

郑东新区范围内所有禽类养殖场(户)、活禽交易市场以及禽类运输流通环节等。

三、 目标任务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与社会事业局、农工办、食安办、食药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及时研判防控形势,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共同做好动物H7N9流感防控工作。一旦出现人感染病例,要按照“三同时”原则(畜牧部门与卫生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应急处置),有效开展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要继续加强督促检查,联合社会事业局、农工办、食安办,食药局等部门开展H7N9防控督导,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二)加强紧急排查和监测。按照郑州市制定的紧急监测方案要求,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好疫情排查和监测,全面掌握辖区H7N9流感病毒分布,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置,尤其对临床发现疑似症状死亡的禽类,要及时报告。在家禽或环境样本中监测到阳性的,要及时开展紧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我市H7N9流感剔除实施方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坚决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消除污染源。加强对活禽及其产品运输工具、笼具、人员的消毒灭源,提高生物安全水平。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认真履行疫情报告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加强活禽市场防控措施落实。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社会事业局、农工办、食安办,食药局等部门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努力降低病毒在活禽市场向人传播的风险,努力降低病毒由活禽市场向养殖场传播的风险。对一旦发生人感染病例或在活禽交易市场检出动物H7N9病原学阳性的区域,及时采取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措施;对未发生人感染病例的区域,要督促活禽交易市场落实休市、清洗、消毒等措施,推动建立活禽市场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制度(即1110制度)。对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后出现的流动摊点私自宰杀活禽、违法经营和交易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查处整治。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禽类养殖场、禽类屠宰厂、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查验有关场所是否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家禽出栏或屠宰前是否申报检疫、上市家禽是否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病死畜禽是否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等。要依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经营和运输染疫家禽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禽类的违法行为,发现案件线索,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决不放过,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五)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郑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应急程序,启动日报制(附件一),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消毒措施(附件二)。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家禽H7N9病毒变异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要按照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果断措施,拔点灭源,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六)做好人员自身防护。加强对防疫、监测、检疫等人员以及从事禽类养殖、运输、屠宰、销售等密切接触人员的宣传和指导,普及H7N9流感防控常识,正确采取防护措施,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防护教育。

(七)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H7N9可防可控。各乡(镇)办事处要坚持适度宣传、科学发布的原则,及时、全面地发布H7N9防控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印制宣传画报,普及H7N9防控和禽类产品消费知识,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理性对待H7N9。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协调新闻宣传等部门,采取措施防止媒体过度炒作,防止再度出现“谈禽色变”,避免引发恐慌,殃及家禽业发展。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2014年国务院H7N9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在宣传报道时规范使用“H7N9”“H7N9病毒”等简称,切实做好H7N9信息发布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H7N9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影响面大,各级各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H7N9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乡(镇)办事处H7N9防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相关工作进展,要及时报告H7N9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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