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高新区各企业:
    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安排,2016年度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原则
    此次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按照企业自愿、属地申请、逐级核审、网上填报的原则。
    2、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须达到以下条件:
    (一)参加河南省工商局公示的企业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
    (二)企业和品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企业未列入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失信企业名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等合同信用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公示。
    3、初审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含在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市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以及往届“守重”已公示企业)即日起可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资格自我认定表到郑州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监管科申请报名,待逐级审核,省局复核通过后,通知企业登录河南省工商局网站(www.haaic.gov.cn)中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期为3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参与公示活动的首批集中申报时间为2月20日前,最后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4、复核通过后需上报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守重”企业申报承诺书(包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履行等11个率)。
    (二)企业申请年度的《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三)企业在有效期内的有关资质证书及公示年度内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舒荣花    李卫平
    联系电话:67988315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的通知》(豫工商明电)
    附件2:2016年度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申请表
    附件3:2016年度河南省“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申报企业汇总表
    附件4: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资格自我认定表附件.rar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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