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陵故城南城门入口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15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2-13发布日期:2017-02-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苑陵故城南城门入口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GJZ2017021003

苑陵故城南城门入口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苑陵故城南城门入口建设项目

1.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标段划分及概况

苑陵故城景观绿化整治项目是园博园A区延伸项目,又称园博园C区,位于新港十一路以北,滨河西路以西,新港八路以南,苑陵西路以东,总绿化面积约1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2亿元。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建筑面积约4000㎡,估算投资约1600万元,该施工采用框架龙骨模拟城门及城墙的形式,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外挂仿木和仿夯土装饰。

1.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1.5工期要求:满足苑陵故城整体项目建设进度。

1.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2.3 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中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单位中缴纳近三年的社保(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证明),具有投标单位中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以自身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201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钢结构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2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钢结构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施工(需提供施工合及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和至少承担过1项文物保护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2.6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需为牵头单位)】。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7.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2.7.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牵头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7.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2.7.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2.1款要求,其余条款需联合体成员中的某一成员满足或共同满足即可。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报名信息

3.1 报名时间及地址:2017年 02 月 14 日至 2017年 02 月 20日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 时30分(法定假日除外),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1号楼(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

3.2报名时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需牵头单位出具)、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承诺函)、类似业绩证明(施工合同)、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需提供),报名资料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者不予接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相关资料售价: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656138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崔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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