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办幼儿园 年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59619859/2017-0007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 键 词:电子政务
文    号:郑东教文体〔2017〕13号成文日期:2017-02-13发布日期:2017-02-13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公办幼儿园 年检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公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切实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郑东新区局属各公办幼儿园开展2016年度办学情况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经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

    二、年检时间

    2017年2月13日—2017年3月3日

    三、年检内容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二)办学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情况;

    (三)幼儿园保教工作及园长履职情况; 

    (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五)办园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六)依法建立财会制度、设置会计账簿的情况;  

    (七)幼儿园党团组织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八)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情况;

    (九)幼儿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年检程序

    (一)自查自评阶段(2月13日—26日)

    各幼儿园根据《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年检评分表》(见附件2),对幼儿园2016年度办园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并于2月19日前将以下年检材料提交至教文体局816室:1.年度工作自查报告;2.《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2016年度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3.幼儿园注册证原件。幼儿园提供的材料要加盖公章,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自查报告电子文本发送至zdxqxqjy@163.com。

    (二)实地查看阶段(2月27日—3月3日)

    区教文体局组织检查组,对局属各公办幼儿园进行审查。检查方法主要包括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各项档案资料,以及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公办幼儿园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办学行为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年审初步评价意见。省级示范幼儿园得分90-100、市级示范幼儿园得分85-100,其他等级幼儿得分80-100即为年检合格;省级示范幼儿园得分60-89、市级示范幼儿园得分60-84,其他幼儿园得分60-79即为基本合格;得分60以下即为不合格。

    五、年检要求

    1.年检中发现幼儿园存在以下情形的,一票否决,视为不合格:

    (1)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内不能整改到位;

    (2)不按教育法规办园,有严重违背幼教规律或有虐待、体罚等严重损害幼儿身心的行为;

    (3)年度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区教文体局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对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幼儿园不予年检,如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年检的,须向区教文体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推迟年检,但最迟不能超过半年。未按时向区教文体局提交暂缓年检申请,又不在规定期间按要求接受年检的幼儿园,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

    4.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幼儿园,区教文体局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

    六、其他说明

    (一)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检查内容逐项对照,自查评估,整理各种证件、证书及相关资料,写出自查总结,对实地察看的设施、资料等要早做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

    (二)各公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联 系 人:李晓阳  联系电话:67179040

 

    附件:1.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2016年度审查登记表

          2.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年检评分表

   

 

2017年2月13日


附件
  • 附件1: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2016年度审查登记表.docx
  • 附件2:郑东新区公办幼儿园年检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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