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14 | 发布日期:2017-02-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实验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元宵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为广大群众欢度元宵佳节营造文明安全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办事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制定元宵佳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禁放工作督查组和督导组,确保巡查督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分工落实到位。
二是广泛宣传,加大巡查。办事处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禁放烟花爆竹在广大群众中形成自觉。办事处巡查督导组要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发现燃放现象,要切实做好劝导工作,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奖惩,责任追究。在元宵节期间,办事处安监办全体人员要分组对各村的禁放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力、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村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没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村要通报表扬。对被上级督查到有燃放现象,或者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办事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