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三项措施做好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索 引 号:326840448/2017-000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2-14发布日期:2017-02-1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三项措施做好元宵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按照实验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元宵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为广大群众欢度元宵佳节营造文明安全社会环境。

      按照实验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清河办事处采取措施、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元宵节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为广大群众欢度元宵佳节营造文明安全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办事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制定元宵佳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禁放工作督查组和督导组,确保巡查督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分工落实到位。

      二是广泛宣传,加大巡查。办事处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使禁放烟花爆竹在广大群众中形成自觉。办事处巡查督导组要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发现燃放现象,要切实做好劝导工作,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奖惩,责任追究。在元宵节期间,办事处安监办全体人员要分组对各村的禁放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力、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村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没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村要通报表扬。对被上级督查到有燃放现象,或者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办事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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