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6912769/2017-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文物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15 | 发布日期:2017-02-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区积极做好商都历史文化区起步区
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为加大商城遗址保护利用力度,打造东方大遗址保护典范,使郑州市作为全国八大古都的底蕴充分彰显,去年,郑州市委、市政府立足国际商都建设,将加速商都历史文化区建设列为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六项重点工作之一。
商都历史文化起步区占地2.52平方公里,片区内文化资源十分丰富,不仅有谱写中国城市建设史新篇章的商城遗址,还有在千年古城沧桑中保存下来的古代建筑精品及众多的散落文物。保护这些文化遗存,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对商都历史文化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区文物局努力尽到文物工作者的保护职责,通过三项措施做好商都历史文化区起步区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保存资料。在书院街片区、夕阳楼片区征迁工作开展期间,结合两个片区征迁进度,派驻专业队伍进行文物调查、登记,对于价值较高的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及时组织省、市文物专家组成评估小组进行价值评估。通过调查,在片区内发现27处36栋传统民居及众多可移动文物;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现状进行了航拍,保存珍贵的老城区现状资料。
二是依法依规,编制方案,保护传统民居。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保护通知,组织人员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地区有关政策,结合辖区实际,编写完成了《管城回族区古民居征集与保护利用工作暂行办法》,并经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发文并着手实施;编制完成《商都历史文化区起步区古民居保护展示方案》,采用原址保护、迁移异地保护、构件保护等三种方式,结合城市规划,对起步区内的传统民居制定了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结合城市规划;组织省、市文物规划专家对商都历史文化区书院街历史街区保护展示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细化完善。
三是及时行动,抢救保护各类文物。对于已征集为国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设置保护标志和警戒线,对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设置安全围挡,以确保其文物本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辖区内散落的可移动文物进行征集,按照文物类别和重要程度进行集中、分类保管;派驻专业队伍对已征集的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进行日常保护、巡护,如有危及文物本体的情况出现,及时进行现场记录,采取抢救措施。
随着商都历史文化区征收建设工作的进行,我局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保护力度,努力尽到文物工作者的保护职责,留住街区历史记忆,给后代留下一些可视的传统民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