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73/2017-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请示 | |
文 号:金政文〔2017〕17号 | 成文日期:2017-02-15 | 发布日期:2017-02-15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磊磊、张瑞君、王利平系我单位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张瑞源系我单位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以上四位同志于2016年1月到我镇工作,进入单位以来,能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均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鉴于其在工作上的优良表现,符合管理九级工作人员申报条件,特此申报。
大金店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