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1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15 | 发布日期:2017-02-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原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库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5家检测机构组建检测机构库,承担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检测及监测服务工作。
2.2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日期)。
2.3服务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城市桥梁质量检测及监测,建筑物、构筑物沉降位移监测,土方开挖基坑、边坡工程稳定性监测,隧道工程监测等。
3.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上述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或1项城市桥梁检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单个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不低于30万元。
3.4信誉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和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投标资格被取消等行政处罚。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1项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或城市桥梁检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单个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不低于30万元。
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16日至2017年02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东)报名。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业绩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近半年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及业绩合同(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装订成册,报名单位应保证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371-565613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9号(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楼
联系人:刘女士、候先生
电 话:0371-86050025 0371-86050026
邮 箱:hncx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