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郑州市金水区食药监督管理局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查处通告中所列29批次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大排查。
监管人员对辖区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经营使用单位基本信息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摸清、问题找准、防控到位”,有效提高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专项整治以医药公司、药店、大型商场、美容美发店、化妆品专卖店等相关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产品合法性、标识标签、产品保质期、储存条件、产品和店内宣传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彻查通报的问题产品,抽查重点品种和进口品种的供应商资质,着重检查是否具备批准文号、是否具备备案文号和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是否经营或使用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等,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建立以微信、QQ群等为载体的监管网络,及时公布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信息,要求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同时,督促指导各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员工,实行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
经排查,金水区局暂未发现总局通告的29批次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流入所在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