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80/2017-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刘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16 | 发布日期:2017-02-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月15日,刘河镇党委中心组就中组部修订印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
会上,镇党委书记王军伟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重点是“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等要求。通过学习,参会人员均认为,新修订的《守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把学习贯彻《守则》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镇领导班子和组工干部要全面掌握,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守则》相关规定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