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1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16 | 发布日期:2017-02-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2)号
一、 招标条件:
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局审计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关资格条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局审计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02)号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是选择审计单位,负责本单位产业落地项目的物流、装修、产能、搬迁以及国有资金使用情况等产业扶持资金的审计业务。
4、入库备选及提供服务的期限:叁年(2017年-2019年)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A标段: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聘入库数量:2家;
B标段: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入库数量:3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A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专业年限不少于5年(执业年限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提供在本公司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申请人须提供2014、2015及2016年度经审计过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4、省外进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河南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豫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14〕31号)要求进行分支机构备案;郑州市行政区域外的中介机构应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办事处,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评审业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等条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过行业处理和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且在有效期内);
7、企业自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5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财政投资评审类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注册地在郑州地区或在郑州地区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以注册证书发布之日算起);提供在本公司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3、属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分类评价认定的A类事务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截止2017年2月28前最新公布的分类评价中,排在第一类的会计师事务所。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3项类似工作;
6、投标人近3年内没有被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河南省审计厅、郑州市审计局曾经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2017年2月 17 日至2017年2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A标段: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河南省行政区域外的中介机构还应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省外进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
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格原件)
⑤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人员的项目评审负责人);
⑦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⑧企业自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5项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财政投资评审类业绩。
B标段: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②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属于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分类评价认定的A类事务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截止2017年2月28前最新公布的分类评价中,排在第一类的会计师事务所。
④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人员的项目负责人)。
⑤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格原件)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过行业处理和没有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贰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装订成册、清晰及完整的)。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商务和物流业发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郑港六路与郑港二街交叉口向东100米
联 系 人:向女士
联系方式:151162165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五楼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86391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