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7-00008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7〕4号 | 成文日期:2017-02-09 | 发布日期:2017-02-17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
《郑州市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关于申请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请示》(郑建交服字〔2017〕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规定,现将你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仍按照《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郑价审函〔2016〕1号)执行(详见附表)。
二、你中心应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和法规,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郑价审函〔2016〕1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2月8日。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表:郑州市建筑市场交易服务中心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2017年2月9日
附 表
郑州市建筑市场
交易服务中心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建设工程中标(万元/宗) | 收费标准(元/宗) |
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材料设备、招标投标 | 300以下(含300) | 不超过3000 |
301-500(含500) | 不超过5000 | |
501-1000(含1000) | 不超过8000 | |
1001-3000(含3000) | 不超过10000 | |
3001-5000(含5000) | 不超过15000 | |
5000以上 | 不超过25000 |
注:勘察、设计、监理等按上述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收费标准减半收取。